大話新聞 20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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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1/30/2008 12:00:00 AM
馬先生的綠卡說由弘儀提出AIT的資料可知是一位不誠實的人,一直在欺騙台灣人,亠定要退選台灣總统。 馬先生欺騙台灣人,我建議發起-----馬先生退選台灣總统,台灣不要一位不誠實的總统候選人,王世堅委員說得好,馬英九要退選。(把馬先生不誠實的事實列出來)。一定要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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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1/30/2008 12:00:00 AM
馬孬孬現在一直用綠卡自動失效來脫逃,我是不了解美國綠卡失效與放棄有何不同,但就字面上解釋與自己的認知,大家都有駕照吧,駕照上有記載有效日期,超過後該駕照即自動無效,但不代表駕照被吊銷,只要補辦就好,頂多被罰錢,但不用重考駕照.美國綠卡久未用就算自動失效,是不是再重辦等個幾天就好,不用像新申請綠卡一樣等配額,5年10年過後才下來.是不是請各位大大去調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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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1/30/2008 12:00:00 AM
有民眾 call-in 說:「他相信就算到時候馬英九出賣台灣,美國也不會接受馬英九。」
但是,美國身份可以幫助馬英九去很多其他國家的。(而且許多國家對於美國身份持有者是「免簽證」的)
請見
http://www.americamember.org/passport/citizenship.htm
美國公民與美國永久居民的區別《美國國際商會》
1. 公民護照比綠卡好用。由於美國與很多國家有互免簽證的協議,持有美國護照到其他國家旅遊更加方便,而且會獲得當地國和使領館更多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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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1/31/2008 12:00:00 AM
Green application itself indicates the applicant has the intention to permanently live in the states. If Ma applied for it just for job reason, he was not honest to USA goverment. If he was honest to his green card application, then he is lying to Taiw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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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1/31/2008 12:00:00 AM
馬英九隨時可以持綠卡進入美國,馬又具有美國公民父親的第一優先的移民資格(女兒馬唯中為美國公民),可以很快恢復綠卡效力,所以馬不鼓勵女兒放棄美國護照。以馬先生1977年取得綠卡到1981年回台之前,已經超過入籍的二年半居住規定,在取得綠卡滿五年(1977-1982)即可申請入籍口試,大約半年後宣誓入籍,再拿公民証申請美國護照。馬回台後有再赴美記錄,極有可能已經取得美國籍。馬已經習慣沒有退路時才會說明真象,或許還有許多隱瞞。當初是他為在美國出生的女兒申請美國護照,現在說女兒已經成年尊重女兒決定,為他自己留下一條逃難的通路,沒有艦長在遇難時跟著航空母艦下沉的榮譽感,選這種隨時抱著救生艇的人當艦長幹嘛? 讓他再等八年吧,謝長廷才是台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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